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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四支队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四支队购买防弹运兵车
项目内容:购买防弹运兵车
二、采购货物的说明:防弹运兵车须经过专业改装,用于武警部队出警作业。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北京武警系统特种车辆后续配套采购,延用广东省增城中警羊城轻型特种车有限公司能够确保北京武警系统特种车辆的特殊性、保密性及北京市各武警部队协同作业,减少各部门相关成本,提高对于危机情况的响应效率。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增城中警羊城轻型特种车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创新大道29号
五、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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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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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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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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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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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吉兴佳汽车销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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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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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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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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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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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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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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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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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广东省增城中警羊城轻型特种车有限公司曾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装备部提供ZY5091XYBA防弹运兵车等特种作业改装车辆,该项目合同金额为6848.5万元,目前,上述业务已按合同完成执行。
本项目为其后续配套采购,因该公司熟悉北京武警系统特种车辆情况,考虑武警系统特种车辆的特殊性、保密性,由该公司继续承担车辆改造。为此有利于北京市各武警部队协同作业,减少各部门相关成本,提高对于危机情况的响应效率。
本次设备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第三款的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2016年09月08日-2016年09月14日17时止
七、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四支队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余股长 13466561991
采购人地址:北京顺义区仁和镇燕京街5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一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孙吉 136011510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六区607号楼
财政部门: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 010-69468480
财政部门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
北京一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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